银监会修订行*处罚办法
强调“问责到人”
新华北京4月30日电(李延霞、苏雪燕)中国银监会30日发布修订后的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*处罚办法》,加大处罚惩戒力度,明确规定对金融机构进行处罚时,要一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管问责,严肃追究法律责任,提高监管有效性和权威性。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表示,强调行*处罚“双处”原则,主要是为了加大对违法责任人的监管问责力度。实践中,存在忽略或放松了对个人的行*处罚,以纪律处分代替行*处罚的情况。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,严肃市场纪律,修订后的《办法》规定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实施行*处罚时,要查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,依法对其实施行*处罚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优化了处罚流程,建立“调查、审理、决定”相分离的新型行*处罚工作机制。同时严格立案程序,明确立案标准和立案责任、建立不立案说明理由制度,加强对立案环节的监督与约束,防止处罚立案随意性,从源头上规范和推进行*处罚工作。为提高行*处罚质量,避免调查程序和证据瑕疵,保护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对调查和取证环节做了全面、细致规定。王科进表示,今年银监会取消下放了大量行*审批事项,修改行*处罚办法旨在简*放权的同时,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提升监管有效性。